记者跑腿 | 居家办公如何发工资?要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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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11月6日,有市民向“记者跑腿”反映,表示部分同事因为核酸结果未出或者小区封控而被要求居家办公。但公司要求居家办公的员工用年假或补休抵扣,无抵扣的要扣补贴扣绩效扣工资。“居家也是要对接工作,为何要不统计考勤呢?”该市民问道。

记者了解到,根据广州市人社局2021年发布的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指引,对于“因政府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返岗,劳动者的工资应如何计发”的问题,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对企业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2)对企业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3)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也就是说,若劳动者因疫情居家但提供了正常劳动的,那么企业需要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若劳动者发现权益受损,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社部门举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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