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焦点:定了!广州城中村停车收费有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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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城中村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州市含城中村在内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政府定价范围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执行。

城中村停车如何收费?根据去年10月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城中村的停车收费,除了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党政机关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等公益单位配套停车场这一系列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之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根据此次通知,广州市城中村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以下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执行《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0〕1号)收费标准;其他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执行《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1〕2号)收费标准。

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等有定价权的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辖区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村(社区)停车设施收费标准。

如要了解更多城中村停车收费标准,可参考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徐雯雯、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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